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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审计局对我公司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工程项目结算的审计决定执行结果的书面报告
关于市审计局对我公司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工程项目结算的审计决定执行结果的书面报告
[ 上传单位:广元投发集团    发布时间:2017-12-01    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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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审计局对我公司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工程项目结算的审计决定执行结果的书面报告


   
我司于2017412日收到广元市审计局关于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工程项目审计报告审计决定。我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市审计局的要求,在收到决定书60天内已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记工程价款3182736.84元;

我司对审计报告中多计价款事项已进行纠正。执行了市审计局审计核实工程结算62641665.16元,并按此正在办理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等工作。

(二)设计单位未公开招标;

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项目经广发改投资(2010148号批准立项,资金来源为灾后重建中央专项基金及其它渠道。在规划方案设计阶段,分别于200912月、20103月两次面向全国公开征集设计方案,但均未通过专家会审查,两次流标。20104月经请示时任市委副书记王菲同意,才直接按灾后重建政策委托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方案设计。528日,邹瑾副市长主持召开的市规委会审议通过了已修改完善的设计方案。531日,赵勇常务副市长调研政务中心项目要求加快推进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早开工。630日,马华市长主持的市规委会复议通过了设计方案,会议强调加快灾后重建项目进度。我司如按公开招标流程选择设计单位并进行设计工作至少需一个半月,选定的设计单位且有很大可能不能完全领会规划的方案意图。为加快项目推进,落实好市主要领导对项目的进度要求,我司按川府发【200821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灾后重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招标不比选,直接确定承包人:具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相应资质的单位,对重建工程免费或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或审定的预算控制价减免50%以上的(差额的建设费用自行承担,作为捐建费用)”的精神,直接委托入围设计单位-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设计。设计合同明确了设计人自愿以国家收费标准计算的设计费总额的49%收取设计费。

(三)增加造价14190446.16元,未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经核实,增加造价14190446.16元由工程量增加、清单错项、变更增加、经济签证、人工材料调差组成。其中实体变化引起的变更及签证累计约845万元。发生较大的单项变更(基础夹砂石回填2207784.38元)没有超过合同价的10%,在基础夹砂石回填过程中,我公司已按一般变更向财评中心和贵局投资科进行了咨询,并和政务中心共同邀请了贵局投资科,由其派人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外墙干挂花岗石约136万元是因为规划调整由市住建局提出变更材质(资料已提交贵局)。其它项目因涉及单笔金额较少未遂一单项报告。在20127月主体工程封顶后,我公司对累计发生的变更整理成册同施工方共同报贵局投资科,因当时《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广府办发【201349号)文件尚为出台,变更管理流程不明晰,故审计局投资科没有接收我公司递交的变更资料进行备案,仅要求完善好资料在审计时核实。我公司将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加强管理,严格按国家、省市的变更管理规定控制工程项目投资。

 二、审计建议的问题

1、施工合同超期应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共分七个标段,主体完工时,二次装修设计方案还未通过市政府批准,后续安装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无法开展,故超合同工期较长,相关延期专题报告已资料已提交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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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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