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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凤凰山棚户区安置房建设项目BT+EPC 招商公告
广元市凤凰山棚户区安置房建设项目BT+EPC 招商公告
[ 上传单位:广元投发集团    发布时间:2012-09-10    录入:admin ]

广元市凤凰山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广元市发改委立项(立项批号:川投资备[51080012011601]0001号)。经广元市国资委批准,决定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选择BT+EPC投资建设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投资建设人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人

广元广置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广元市利州区,总占地面积119.7亩。征收房屋97000平方米,修建安置还建房371448平方米及区内附属工程。

三、招商投资范围及建设工期

(一)招商投资范围:征收安置补偿资金、勘察、设计、施工投资。

(二)招商投资额:估算投资9.5亿元。其中:征收安置补偿资金估算2亿元、工程建设资金(含勘察设计、附属配套)估算7.5亿元。

(三)建设工期:20个月。

四、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须是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有良好的经济、技术实力。能提供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的自有资金证明,具有地市级金融机构提供的相应规模的中长期贷款承诺函或相应规模的银行授信证明。

(二)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且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在最近三年没有违约和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四)2010年以来具有一个类似业绩(BT模式业绩或工程业绩)。

(五)允许组建联合体申请人。

五、投资申请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投资人于20129102012915,每天9:0017:00,在招商人处持下列证件报名并购买投资申请文件,投资申请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申请人企业单位介绍信。

六、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人于2012925日上午1000时前,将申请文件递交到招商人处,逾期送达的招商人不予受理。

七、投资人的确定

1、本项目采取BT+EPC模式建设,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必须由联合体中的建筑施工企业作为总承包牵头人。

2、招商人将于2012925上午1000时组织评审组对全部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及预审,选择三家申请人进入竞争性谈判程序,招商人将于925当天通知入选申请人。

3、入选申请人需在92627日缴纳2000万元的谈判保证金,并于928到广元参加竞争性谈判,谈判后谈判组还将对申请人进行履约能力考察。最终由谈判组结合谈判及考察情况确定一家最优的申请人为本项目投资建设人。

八、联系方式

  址:广元市老城凤鸣路4

  话:(08393221113    13881201981

联系人:贾晓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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