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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凤凰山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c-b-07(a、b)地块开发改造招商公告
广元市凤凰山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c-b-07(a、b)地块开发改造招商公告
[ 上传单位:广元投发集团    发布时间:2013-03-26    录入:admin ]

广元市凤凰山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广元市发改委核准立项(立项批号:川投资备[51080012011601]0001号)。经上级部门批准,决定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选择c-b-07ab地块(广旺铁路以南)的项目总承包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承包人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人

广元广置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广元市利州区,总用地面积约40.24亩,净用地面积约35.33亩,总拆迁面积约16743平方米(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涉及拆迁户约100户,人口约279人。规划修建5栋多层、1栋小高层及区内附属配套工程,规划总建筑面积47510平方米

该项目已完成可研编制、环评、地质灾害评估、立项审批、建筑方案设计。

三、招商范围及建设工期

(一)招商范围:整个区域内的征收安置补偿、项目开发

(二)招商投资额:估算投资约14220万元。

(三)建设工期:12个月。

四、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须是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申请人须具备满足建设部资质管理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在最近三年没有违约和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四)不允许组建联合体申请人。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申请人于20133282013330,每天9:0017:00,在招商人处持下列证件报名并购买申请文件,申请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6、申请人企业单位介绍信。

六、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人于2013410日上午1000时前,将申请文件递交到招商人处,逾期送达的招商人不予受理。

、承包人的确定

1、招商人将于201341010:00时组织谈判评审组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谈判,并确定本项目承包人。

2、参加竞争性谈判的申请人需在201341010:00时前缴纳谈判保证金200万元,具体缴纳方式届时通知。

八、联系方式

  址:广元市老城凤鸣路4

  话:(08393221113   

联系人: 张 伟  贾晓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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