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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元市081产业新城雪莲大道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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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传单位:广元投发集团    发布时间:2017-02-22    录入:admin ]

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元市081产业新城雪莲大道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广大公众朋友:

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41955.14万元在广元市城北片区081产业新城建设长2916m,宽30m的城市次干路及长约600m,宽18m的接线道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工作由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项目已于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6日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现进行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元市081产业新城雪莲大道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址:位于广元市城北片区的081产业新城

(4)建设单位: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建设内容及规模:雪莲大道起点上跨电子路北沿线,通过辅道灯控平交电子路北延线,道路与生活大道以简易互通式立交连接,与科技大道以简易互通式立交连接,终点上跨在建水柜路。道路主路全长2916m,宽30m,为双向六车道。并包含一条与水柜路相接的接线道路,该道路全长约600m,宽18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涉及征地约448.365亩。

(6)项目投资:41955.14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施工期:施工期由于基础开挖、基础建设和绿化等工程施工产生废水、废气、噪声、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

2、营运期:营运期主要是交通引起的噪声、汽车尾气等环境问题。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一)施工期拟采取的污染措施及防治对策

1、废气

1)施工扬尘:在整个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通过采取封闭施工现场、采用密目安全网、定期对地面洒水、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利用现有的城市道路,路面硬化、自卸车和垃圾运输车等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出场前一律清洗轮胎、用毡布覆盖,并且在施工区出口设置防尘飞扬垫等一系列措施,大大减少了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机械废气: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原材料、设备和建筑机械等设备的运转,均会排放一定量的机械废气,其特点是排放量小,属间断性排放,加之项目施工场地扩散条件良好,能够达标排放。

2、废水

项目施工期施工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工程建设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既有的公共设施或当地居民房屋内现有设施进行处理。

3、噪声

拟建道路评价范围内施工期沿线200范围内有敏感点分布,施工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组织方案,禁止夜间施工,午间休息时段不得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设备和施工机械,合理布局施工平面布置图和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进行控制,并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等治理措施,可有效防止发生噪声扰民现象出现。总体而言,施工期相对营运期而言其噪声影响是短暂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也就随之结束。

4、固废

施工期间将有大量砂石、水泥、砖瓦、木材等各种建筑材料通过分类收集回用以及将不能回用的废弃物应妥善堆放、及时处理,并运送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埋场,在外运的建筑垃圾时采用用毡布覆盖、不允许超载等,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二)营运期拟采取的污染措施及防治对策

1、噪声

①从环保角度指导、协调及完善沿线待开发的用地区域性详规,从规划角度调整沿线待开发用地的合理布局。

②加强交通管理,避免因交通拥堵而造成噪声超标,加强车辆噪声监测,控制噪声超标车辆上路。

③加强对夜间车辆的管理,禁止车辆超速行驶。

2、汽车尾气排放与治理

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同时,项目将修建绿化景观工程,所经地区植被茂盛,道路两侧行道树高大葱郁,亦具有较好的空气净化效果。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元市081产业新城雪莲大道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区域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保护地区,生态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周围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项目建设可以加快中心城区与081产业功能区的衔接、加速当地经济发展,可以改善当地的生活环境、加快城镇建设的步伐。项目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噪声、固废和对生态的破坏,运营期主要为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的污染。建设单位只要合理开发,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切实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减缓或消除。故本次评价认为,拟建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参与调查的公众可以是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居民、企事业机关单位,也可以是当地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环境保护的人士,来信或参加填写调查表请按调查表内容填写个人和单位基本情况并签名。

(二)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你是否了解本项目;

2、你对本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3、如果对环境质量现状不满意,您认为目前附近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认为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保问题是什么;

5、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的作用是什么;

6、您是否赞成该项目在本地建设;

7、如果您不同意本项目建设,理由是什么;

8、您对本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及预防措施有哪些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一)可直接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传真、邮寄、email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二)可直接打电话到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评报告审批单位,反应对上述公众参与调查内容的意见,希望有关单位及代表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参与本项目的公众参与工作。详细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七、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翠屏路43

邮编:628000

联系人:杜坤 

联系电话:15183936088

邮箱:359629684@qq.com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育慧南路1号兰溪宾馆内C401,邮编100029

联系人:蔡工    

E-mailgongyeyibu@163.com

电话:010-84665426   

传真:010-84665416

八、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发布单位: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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